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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专门工作指引
浙江: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服务
发布时间:2026-05-22 09:34
作者:记者 武怡晗 通讯员 江晨
来源:中国教育报

日前,浙江省发布《中小学心理辅导室(站)服务工作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。《指引》共六章十六条,重点明确了中小学心理辅导室(站)的功能定位、运行标准、服务原则等内容,旨在帮助学校明确心理辅导室(站)“能做什么”“不能做什么”“怎么做”。

对于个体心理辅导方面,《指引》明确了在规范开展一对一个别辅导时,要遵循倾听、共情、尊重、保密等专业原则,帮助学生化解心理问题。个别辅导实行预约制,中小学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,明确值班时段,并在校内公示联系方式,确保及时接待有紧急救助需求的学生。在师资培训与家校协同方面,除了提出要定期组织专兼职心理教师参与专业研修与技能培训活动,还提出要开展班主任心理工作专项培训,每学期不少于2次,培训内容涵盖学生心理问题识别、谈心沟通技巧、班级心育实施、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等。

据了解,《指引》自去年启动研制以来,历经8轮修改,并先后进行4轮征求意见,对象涵盖学校心理教师、教研员、教育行政部门等。下一步,浙江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,推动学校心理辅导室(站)提供更规范、更暖心的服务,并研制出台市、县心理辅导中心服务工作指引。